今天, 友人突然遗憾地忘了叫我买灯泡.
我这才想起:对ho,我做么忘了帶.
再认真的想一想才发现我是有"预感"地不帶.
房灯早在二三月时就烧了.
身材矮短的我根本沒指望自己換得了.
问了我家最高的那个人, 看都沒看说: 天花太高, 換不了.
后来考试到了, 实在沒办法,就打去landlord 那里求救.
答案在预料之中, 他说到为什么不找" inn, ian, in .....:" inn.. in.. ian.. 地說让我一开始一头霧水. 后来我总算明白他指的是我家最高的那个人.
我就直说, 天花板真的太高, 我们reach 不到.
最后他给了一个相当敷衍的答案:我会派人去的.
最后. 当然房灯依"烧".
幸亏在刚搬进这个房间时,看到有一盏站灯, 后来隔壁的邓小姐说要打走, 我死厚着脸皮说我房大灯弱. 留给我吧.
如果脸皮不厚一下, 我想我会活在黑暗里两个月吧.
幸亏, 天沒把我赶绝.
后来备考时, 跟那位友人混熟了.
有天, 他竟自告奋勇地帮我换灯泡.
我当初只当他开完笑, 因为他的身高稍不及我家最高的那个人.
结果, 他真的帮我换到了.
在那一刹那, 我突然心里作祟地觉得他很高, 哈.
顿时觉得以后房灯有著落.
只可惜, 他明年要去leeds.
灯泡啊, 灯泡... 求求你, 适时地"烧" 吧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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